为进一步规范对省粮食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、函询☉和诫勉工作,切实加强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,省粮食集团党委根▓据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》(中组发〔2015〕12号)等有关制度规定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《关于ω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印发至集团各部门、各下属企」业及各储备库。
《实施办法》明确,在集团▆党委的领导下,对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△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。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,应当坚持从◆严要求,把纪¤律挺在前面,抓早抓小抓苗头,防止小毛病变成大※问题;坚持关心爱护中层管▼理人员,注重平时〖教育培养,促进健康成长。
《实施办法》分章】节分别对提醒、函询、诫勉↓的适用范围、适用流程作了明确〗规定,并严格规定了对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纪律要求,明确适用范围ㄨ,细化操作程序,做到真管◎真严。
《实施办法》的出台,进一步落实抓早抓小要求,推动监督关口前移,有力促进“咬耳扯袖”“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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